買房子動輒百萬千萬,壓力之大!買房算是人生中重大功課之一,做足功課一定不吃虧,購屋手續繁鎖,也會有很多不在規劃內的開銷…為了讓買房首購族的各位壓力少一點,接下來跟大家分享購買預售屋時的注意事項!
第一次買預售屋,要注意那些事情呢?
買預售屋要注意那些事?買預售屋要準備多少錢?對於首購族的你而言,第一次買房心裡會有很多疑問,接下來用三大重點:「預算、找房、買房」跟大家分享找房、買房、看房時要注意那些事情。
1. 頭期款
常有人說沒錢.沒頭期款,然而沒有足夠頭期款的狀況,是很多首購族的心聲,所以買房前一定要先存到頭期款,一般來說銀行大約只可貸約7~8成,建議可以準備好3成自備款(頭期款)保險一點。
至於頭期款比較少的狀況,預售屋就是一個很不錯的選擇,可以將自己手頭上的資金預先拿來卡位「預售屋」,可以把準備頭期款的時間拉長,預售屋一般來說從開始蓋到成屋大約有2~3年的工程期,所以中間的期款可以分批給付,也可以在這段期間好好存一筆錢。相較於中古屋,成屋的頭期款需要在短時間內備齊,由此可知預售屋在前期資金的壓力上相對的輕鬆。
2. 了解所有買房支出總花費
常聽到不買以後更貴,要買就趁早,只要過了頭期款這關,接下來只要咬緊牙關勒緊褲頭,按部就班。但大家在通過頭期款這個難關後,大家對於買屋的總花費預算心裡要先有個底,未來比較不會被其他突如其來的花費嚇到,基本上會需要準備的資金:房價(訂金+簽約金+開工款+工程款+交屋款+5%交屋保留款)+客變費用+銀行利息+稅-印花稅、契稅及相關規費+裝潢費用。
*交屋保留款:簽訂契約前,務必注意「交屋保留款」,政府有規定是房屋總價5%,必須注意確保自身權益,也可以避免交屋前的問題糾紛。
3. 累積信用
若申請房貸,申請者的信用狀況是審核的關鍵之一,因此大家要累積好自己的信用評分!那麼要怎麼累積自己的信用評分呢?
- 無信用不良
- 不遲繳銀行相關費用
- 無負債
- 不使用循環利息
- 使用信用卡(別當信用小白)
- 不當別人的保人
- 信用額度使用不超過50%
- 帳戶低於1000元不領百元鈔
- 不當月光族
- 不可多次聯徵(短時間多次申請貸款,過多的聯徵次數會被視為經常有缺乏現金的狀況)
*信用卡的數量不會影響到自己的信用分數,重點在按時還款。
4. 善用政府補助方案
內政部營建署了解是否有補貼,例如「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等等,地方政府也可能會有針對首購族所推動的補助方案,大家都可以上官方網站取得與了解相關資訊!
5. 選擇合適的房貸
通常房貸可以貸款的金額為房屋鑑價金額7~8成。大家可以比較不同方案的房貸利率,選擇適合的貸款形式,例如利率較低的15、20年固定利率房貸或指數型房貸等等。
1. 選擇合適建商與物件
在找房的日子裡,會大量看房,除了能夠找到適合自己的需求外,未來上班與小孩的學區都是種種考量。
2. 地點
合適的地區也是找到理想房子的必要關鍵之一,可以依據交通、機能、學校、等等考量房子地點是否合適,與便利商店、藥局、醫院等等也都可以成為考量依據。也可以在不同時間到房子周圍繞繞,了解附近的交通、噪音、環境等狀況。
3. 看房
看房時可注意風水方位、格局、採光是否充足等等。由於預售屋可以在工程期進行客變的,主要需要注意的是主結構格局是否符合需求,有無突出的橫樑及柱子,在規劃空間上是否有調整的空間等等。若有計畫成家,建議可以買大一點的空間,未來好運用&規劃!
*若非預售屋,則可注意鄰居、屋況、空氣-異味、環境-污漬、需要裝修的裝置-水電等等。
找房時注意事項:
1. 不要選擇超過原先預算的房子。
2. 不要過度在意可以調整的小細節。
買房
1. 預售屋簽約注意事項
內政部《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第一點,賣方須提供至少5日以上的契約審閱期,在這段時間,即使合約一大疊,大家還是要逐一了解內容,避免自己權益受損,未來發生糾紛時沒有保障建議大家可以參考行政院所提供的「應記載不得記載事項」,對照檢查合約內容,有問題的部分一定記得要跟建商協商調整合約內容,有問題的部分一定記得要跟建商協商調整合約內容,若建商堅持不調整,則建議可以另選他案。有些建商為了促成交易,會告知需收取押金、訂金才能借閱契約,或者在契約中寫上「已經充分閱讀故放棄審閱期」等字樣,這些都是不正確或違法的。然後大家可以多注意5%自備款、坪數誤差權利等等,避免自己權益受損!
2. 停車位大小標示不明
在簽約時可能會對土地、建物坪數張大眼睛看清楚,但是卻時常忘記了停車位的資訊!停車位除了要確認停車位大小、是平面式還是機械式、所在樓層位置很重要外,也要注意合約中建商有沒有標示出停車位「高度」,當你開的是休旅車時,高度就非常重要了!避免花了錢,結果車子卻無法開入停車場的窘境發生,最好可以將車位平面圖列印出來附在合約書中,並在合約中加註但書,避免交屋後發現與尺寸、車位所在樓層不符,無法要求賠償。
3. 建材使用
建商或代銷公司告訴你,建物可能會用哪些建材,但是口上說說的都只能當作參考,實際上使用的建材還是以預售屋的契約中所註明的為主。通常可能不會把品牌、規格確切地寫上契約,或者可能會寫上【以同級品或更高級品替代】,但是,當建商通知到你遇到需要替代建材的時候,你還記得原本說的等級是什麼嗎?根據內政部公告的「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中有提到:「除經買方同意,不得以同級品之名義變更建材設備或以附件所列舉品牌以外之產品替代」,但賣方更換之建材設備之價值、效用及品質比原本契約中約定的更高價的話,就不在此限制中。
因此,為了避免吃虧,建議契約上清楚註明建材設備的規格、廠牌,避免未來權益受到影響喔!
4. 找補條款
找補條款在預售屋契約中非常的重要,因為預售屋還無法確認實際坪數,當房子完整蓋好後,實際面積可能會和合約中有些誤差。找補條款規定,面積不足時建商按單坪價格退錢;面積超過時,買方再補給建商應付的錢。買方最多找補不超過 2%,如果誤差有 3% 以上,買方就可以解除契約。
找補條款:補價差
實際坪數<合約坪數:建商找補,無金額上限
實際坪數>合約坪數:消費者找補,最多 2%
找補條款:超過了!想解約也可以
實際坪數<合約坪數:不足 3%,可解約
實際坪數>合約坪數:超過 3%,可解約
5. 違約金%數不能談
內政部公告的契約書中,有標明違約金上限為 15 %,因此不少建商在違約金的部分會直接寫上違約金 15%。但,其實這不是建商單方面就可以決定的,違約金的成數應該是由購屋者和建商協調的結果。內政部只是標明「上限」15 %,買方千萬不要輕易損失自己的權益了!
違約金協調時大約幾%是比較合理的呢?
你可能會想知道,在協調違約金時可以談幾%比較合理。在這一塊沒有合理值,只有政府規範的上限值,因為要看實際產生的瑕疵才能進行判別,若瑕疵過大,消費者可提出解約異議。